五寨三中学生请销假制度
为了确保学生安全,严格管理制度,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,使学生能认真完成学业,特制订本条例:
1、学生因事、因病请假,须由家长或直系亲属在假条及假条存根上签名。学生请假时应认真填写请假条,包括:姓名、班级、年月日、离校时间、回家时间。
2、住校生请假除办理上述手续外,还应到生活老师处登记签名,并到门房登记后方可放行。
3、星期六请假统一到班主任老师处办理手续。
4、星期日请假,假条要加盖政教处公章,由家长或直系家属签名后由值班领导批准,到生活老师处登记方可离校。
5、如家长或直系亲属没有来接送,其它人一律不准接走学生,只允许探视。
6、如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私自外出或违反规定外出的,一律按照《三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严肃处理。
7、调休日原则上不办理请假手续,统一离校;调休日结束后应按时返校。如有其它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由家长直接电话告知班主任,否则以旷课处理。
8、如学生因急病或急事确需请假的由值班领导批准。
9、学生因病如需回宿舍休息者必须有班主任签名的假条。
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