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 示
按照《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<忻州市慈善总会国寿教育资金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和《五寨县教育科技局通知》,我校在广为宣传的基础上,由符合条件的学生、教职工自愿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,学校政教处初审后,报学校救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,以下人员符合救助申报要求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到学校政教处反映情况。电话:155****8707
教师:张瑞梅 李美荣
学生:253班 郭馨月
254班 李佳璇
249班 任康明
247班 康宁宁
246班 杨 进
五寨县第三中学
2019年6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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